2)第一百二十一章 接踵而至_重生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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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支持最高法院认为有线电视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也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从而判定法案无效。所以到了8o年代鉴于最高法院的否决美国通过的这个“有线电视传播政策法”是由各地方政府监督实行的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执行标准所以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而以台湾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表面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很多。除了法规本身不够严密主要问题是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并不乐意去做。而一般民众对这项可以利用的权利毫无所知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电视媒体更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会为此做宣传。不过民众即便是知道了但是又能如何呢?

  无论是在台湾还是在其他地方电视节目的制作需要专业化训练和昂贵的器材而且还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这一切本身就是限制。

  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对共用频道的态度仍然以“市场”和“收视率”为主要考量点。在市场竞争白热化情况下经营者自然不肯去做不赚钱的事。强泌这样一来台湾立法院出台的《有线电视法》的相关法规实际是一纸空文。如此一来有线电视频道林立的结果其实并没有使得多元化展成为现实官方的意识形态的垄断虽然算是打破了但是一个民主、多元、公正的新秩序并没有如所期待的那样建立起来。

  不过这些事情台湾学者没有精力去仔细分辨而广大民众更是对此不会关心。因为近年来台湾当局对各个领域的法案都进行了“去禁”化主要方向则还是放在了经济展和国计民生上。因此无论企业和民众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第一关注点像“有线电视法”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赵文凯自然不会对此置若罔闻可是以现有的资源和对官方的影响力赵文凯自然是没有任何办法。既然上层路线走不通赵文凯唯一能做的就是联合现有的大势力对这些“雨后春笋”进行大面积的“收割”。这也是赵文凯为什么要答应杨文宜进场的一个原因。尽管杨文宜是黑道人物可现在的情况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多一个盟友出现总归还是好的。

  不等赵文凯想出办法如何联合老牌的业内巨头对行业内进行规范陈旭那边就传来一个令赵文凯又是心喜又有些担忧的消息。

  “什么?由【台视】牵头要联合业内各家向新闻局提交【通讯传媒行业协会】的申请?”赵文凯闻言不由得大吃一惊。

  依照陈旭地介绍【通讯传媒行业协会】主要是协调行业内各家公司和电台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并且保护当前业内协会成员的合法利益。总地来说就是一个非官方的综合职能的协调监督机构。

  当赵文凯听完这一消息。心中不由得暗自叫道:这不就是未来(ncc全称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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