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792章 未来,看似遥远,其实很近_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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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该租房还是得租房,等房价下跌后,和银行联络,从银行手里吃进不良资产,我们要进入不动产管理领域。”

  “会长,目前还无法推测房价会跌到什么程度,哪怕我们一两折吃进的不良资产也有亏损的可能。”

  “所以,需要有一个得力的评估部分,要对不动产的价值有一个正确、客观的评估,吃进价格低于实际价值且地段良好,未来有很大概率重新升值的不动产。”

  “会长,你是想把吃进的不动产进行租赁收回部分投资,然后等待东京的不动产重新升值?”

  “对。”

  南易颔了颔首。

  “会长,你应该知道日本不动产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

  日本租房一般有两种签约方式,定期合同[定期借家契约]、普通合同[普通借家契约]。

  定期合同很好理解,签订一个固定的租期,比如说一年,期满之后,租客必须搬走,当然,也可以协商延期,这种合同,房东掌握很大的主动权,所以在日本并不受欢迎,想要和租客签这种合同,往往租金会压得很低。

  可以租10万円的房子,降低一半或更少,再补贴租客一笔不菲的搬家费[日本搬家的费用很高],租客才会乐意签定期合同。

  说到普通合约,那对房东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权利可言,有的只有义务。

  首先房租甭想涨,今年这个价,明年还是这个价,其次,别想把租客赶出去,一般来说,租客只要按时交房租,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哪怕拖欠房租一两年,房东也没有权利把租客赶走,日本的法律禁止“自力救济”,就是自己搞定,断水断电、找人恐吓等等都不行,房东只能走司法程序,要是乱来,租客反手就能把房东给告了。

  其实走司法程序也未必能把租客赶走,只要租客是滚刀肉,继续赖着,房东几乎没什么合法的办法。

  房东想让租客搬走,只能在合约到期的一年至半年之内向租客提出“正当理由”——房东使用这套房子的理由比租客更充分、房屋有倒塌的可能,除了这两条几乎不能把租客请走,租客太吵邻居投诉不是理由,租客犯罪不是理由,房东死了不是理由,继承人得继承租房合同。

  想让租客乖乖搬走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方法只有一个,谈补偿,给租客满意的补偿。

  如果是租客想解约就比较简单,只要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给房东一个书面通知即可,房东没有拒绝解约的权利。

  一句话,在日本租房的才是大爷。

  “当然,当初那些法律条文还是你帮我找来看的,雅美,难缠的租客毕竟还是少数,大部分还是通情达理可以协商的,现在东京的租房年回报率是多少?”

  “差不多6.9%,不过这个回报率应该保持不住。”上戸雅美想了一下说道。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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