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三十一章 锦溪镇上的闹剧(上)_大明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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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瞻望。今当奋心扬声,以讨不仁。灭异端之肉体,复人间之正统。

  我等倡其首义,凡愿与同灭邪恶小人者,不分贵贱、出身愿与我协力者,皆同道也。

  不惟剿灭伪之宿孽,兼且重造我大明之光荣。请看今日之盛况,竟是谁家之天下!

  卧槽,这也行,能把诉状写成这样的,也是人材啊。

  哎呀呀,赵兄这篇是吾等之楷模,有比陈琳之神韵……。相互间就这样吹捧起来了,好像是在开什么文会,全然不去关注衙门口是为何事。

  县衙内,有人给县令出主意道:“既然事情已经闹将起来,不如顺应一下,把王老汉放了,再帖出海捕文书缉拿刘明义和关铭,厚葬庄氏,说明老爷还是完美地把此案办了,关于能不能抓住刘明义和关铭二人,那就不是老爷的事了,说不定人家已逃往了外县。”

  哐,一声锣响后,衙门大门大开,一众衙役拥着县令出来了,有衙役喊道,各位父老乡亲,本县已查明,杀害吴友之案跟刘明义和关铭有关,王老汉释放回家,由官府出资厚葬为夫殉节的庄氏,并且给庄氏盖烈女祠。

  本来围在衙门前的这些人,行行色色的都有,大部份是看热闹的,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也没什么诉求,被衙役这么一说,全把目光看向了人群中间林秀才等几个带头人。

  林秀才所有的诉求,一下子解决了,还有点懵,这才想起来,闹了几日不就是要主持“公道”么?最说了吴友之案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非亲非故,如果庄美人没死,自己好像还有一个祈盼,哎呀呀糊涂了。

  古人没有那么多的大义,只要不牵涉到自己的利益也就只是看个热闹,图个乐子起个哄,得,散了吧!美人已死,吾心亦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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