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零一章 身陷刑部大牢_大明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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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已经乌烟瘴气,内官已经到了不奉旨随意抓人的地步,如今时这样,明时就是我等的下场,吏部郎中吴道宏前来说道,可先入刑部,明日禀明皇上也不迟,吴大人已联络都察院多人,一起上奏内阁,这一次一定要参劾内官梁芳、李孜省等人。”

  杜铭细细一想,借平安伯这件事,参劾内官的无作非为,最一次兴起参劾东西厂横恣,盗窃威柄,稔恶弄兵。宦官蠲赋省刑、乱明法典,茈乱朝堂。也就答应了何乔新,让其赶往姚府,让平安伯入刑部庇护。

  在这种情况下,姚颖就显出了什么叫做大户人家出身的修养,如是一般小媳妇早就哭天抢地,分不清是非,乱搞一气。

  可是姚颖不是平常人家的妇人,今日所发生的事,夫君早就跟自己商量过对策。等待时机即可。

  在这里就先说一说明代随着中书省的废除,朝廷的内外章奏都交由皇帝一人处理,为了改变这种“君劳臣逸”的决策体制,自洪武时朱元璋任用四辅官起,逐渐形成了内阁制度,明代新的中央辅政体系正式形成。票拟是内阁参与中央行政决策系统的主要方式,“纶言批答,裁决机宜,悉由票拟。”

  票拟制度是明朝决策体制调整后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政务积压、行政效率低下的诟病,保证了政务的畅通,是国家行政系统运行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内阁对内外章奏的票拟意见只要不触及皇权的根本利益,皇帝都会批准下发有司成为国家意志方针。因此,票拟是内阁行使中央决策的主要体现,票拟的意见就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内阁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禁直机构。

  然而,内阁之票拟还得经过皇帝的批红才能正式生效。批红,又称批朱,是指皇帝拿到奏本,看过票拟后,另外用朱笔在奏本上批示,作出最后的裁决。批红权是皇帝行使最高权力的体现,是皇权独有的一种特殊权利,内外章奏必须经过皇帝的批红才能生效为国家决策,否则就视为无效。皇帝批阅章奏是处理政务的主要方式,“章奏即政事,停章奏是停政事也,缓章奏是缓政事也。”但是,由于皇帝的怠政,批红权却被司礼监所窃取。

  原本批红权本是皇帝所独有的权利,理应由皇帝亲自处理,对内阁的票拟意见做出最后的批答,但是由于章奏众多,数量庞大,碰上皇帝幼冲以及像朱见深这样的皇帝不理政事,很少有皇帝能够将数量众多的章奏看完做出批红,甚至还出现皇帝几月几年几十年不上朝理政的情况。

  比如接下去就是木匠皇帝不上朝,再接下去正德皇帝只知道玩,到嘉靖帝时几十年不上朝,整日炼丹修道,所有批红都出自内官司礼监之手。

  宦官对廷议结果行使批红权,是其掌握朝廷决策权力的重要表现。正统初年,皇帝年幼,王振专权,宫中内外大小事务都由其掌管,英宗也尊称他为“先生”,朝中大臣也无不对其阿谀奉承、夤缘攀附,搞得整个朝堂乌烟瘴气。

  宦官干政之烈始于王振,而其窃取批红权自然首当其冲。最后才有了土木堡之败。而现在朱见深也好不到哪里,听信李孜省及邓常恩之流,整日修道炼丹,加上太监梁芳阿谀巧媚,怂恿寻乐,这批红权全部落到内廷宦官之手。可不经过皇上,直接批红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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