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四十五章 弘治首次大计年_大明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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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任兵部职方司郎中刘大夏接到了父亲去世的消息,便火急火燎地赶回老家处理丧葬事宜。刘大夏守丧完毕,被提拔为广东右布政使,后被相继调任为广东左布政使、浙江左布政使。直到这一次的大计为右副都御史,章子俊入京述职途中,黄河出现了决口,在吏部尚书王恕的推荐下,刘大夏以右副都御史前去处理治水救灾事宜。

  章子俊人还没到京,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职接任了刘大夏的大计,要继续清查各地官员。随即章子俊提出,考满制度规定京官九年通考黜陟,而京察十年一行,京察时不少京官或已改任它职,因此京官十年一考察具有不完善性。自有吏部郎中黄宝率先提出京察十年一次时间过长,上疏提议京官六年或九年进行一次考察。吏部复议南京吏部尚书林瀚等人,重提京察周期过长,地方官员三年入京一次进行朝觐考察。

  内外武职官员也要五年接受一次考选,只有两京五品以下官员的考察十年才进行一次,间隔时间太久。朱祐樘对此也表示认同,但没有将六年一察以法令的形式规定下来,也并未严格遵守。五月,吏科给事中许天赐以灾变上奏,再次请求京官六年一次考察。

  自从章子俊提出京官九年通考黜陟后,想不到吏部郎中黄宝、南京吏部尚书林瀚、吏科给事中许天赐等官员相继附议,看来官场上许多人在给章子俊烧冷灶了。或迫于朝中大臣的反复提议,六月,朱祐樘规定:“令两京吏部各会同都察院并各衙门堂上官从公考察,今后每六年一次,著为令。”六年一察著为令后,由于特殊情况有时并未严格遵守六年一察,或因新皇帝继位、或因发生天灾异变、或因当权者排除异己的需要,都会临时举行京察,称为闰察。就此各地又降斥官一千一百三十四人,杂职官一千二百二十一人。

  可是章子俊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想不到二十年后这个闰察,成为权臣倾陷忠厚之深坑。如隆庆时期权臣高拱,借风霾以行闰察,万历时期权臣张居正借星变以行闰察,二人皆是借闰察排除异己。由于闰察被别有用心的操控,“自是京察之大典不见信于天下”。直到万历十三年(1585年),明神宗下旨规定,“京外官三六年正考之后不得妄请闰考”。此后终明一世京察除了具体举行的月份前后不一,年份皆按定制巳、亥年举行。

  所以说凡事多有两面性,看似合情合理的事情,其实并不合理,考功司是吏部直接负责京察的部门,主要负责京察的具体工作,科道主要负责京察前一系列准备工作,及京察后的拾遗工作,对官员的考察结果最终“以听上裁”,由皇帝决定被察官员的去留。

  南京官员的考察“俱该南京吏部、都察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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