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五十八章 《大明时报》(七)_大明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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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的理由是“国用既充欲纾匠力”,实际的原因则是宝钞不断贬值。为了稳定宝钞的市场信心,明朝曾经于洪武九年二月规定部分官俸发给大明宝钞,每米一石准宝钞一贯;到洪武十八年十一月时改为“每钞二贯五百文代米一石”。从这个数据的变化,不难看出宝钞的价格在不到十年内下跌到原来的40%。

  洪武二十三年的时候,在两浙地方民间交易中,宝钞一贯兑换铜钱二百五十文,宝钞的价格更进一步下跌到原来的25%。朱元璋暂时停止印制宝钞,但是宝钞跌价的趋势还是无法遏止。洪武二十七年八月,朱元璋下诏禁止在交易中用铜钱,再次企图用权力左右金融市场。洪武三十年朱元璋下令追收民间积欠租赋,诏令中提到:时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贱,一以金银定价,由是钞法止滞,公私病之。

  民间用金银交易,拒绝宝钞,只能说明宝钞没有信用。洪武晚年,大明宝钞被市场抛弃已是定局。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朱元璋驾崩,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基本对货币市场采取放任政策,并未打算强制恢复宝钞流通。

  朱棣夺位之后,户部尚书夏原吉建议由宝钞提举司重新印发新宝钞,改署永乐年号。朱棣标榜自己尊重父亲,沿用洪武年号,新的宝钞还叫洪武宝钞。朱棣企图用高压手段恢复宝钞的流通。永乐元年四月,明朝下令禁止金银交易,一度甚至规定,用金银交易者,处死。永乐二年一月,朱棣下诏今后犯金银交易之罪者,免死,改为流放边卫。

  永乐二年七月,有鉴于宝钞价格下跌的问题,在督察院左都御史陈瑛的建议之下,朝廷决定实行户口食盐法,依户口配给食盐,收取盐税。办法是令大口月食一斤者,纳钞一贯,小口半斤,纳钞五百文,藉以增加宝钞的回收量。永乐五年,朝廷下令田赋中夏税的税收,各种商税,以及贪赃的罚款,都可以折收宝钞。该命令规定以时价折收,而米每石折收三十贯,宝钞的价格等于洪武九年定价的三十分之一。

  努力回收宝钞,其实目的就是稳定宝钞的价值,但是市场依然不买账。无奈之下,永乐十九年四月,朝廷下旨暂停宝钞印发。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朱棣驾崩。继位的明仁宗采纳户部尚书夏原吉的建议,让商人向缴纳宝钞,换取食盐去贩卖,施行所谓的以钞中盐的办法。从仁宗洪熙朝,到宣宗宣德朝,再到英宗正统时代,明朝的宝钞政策是一方面继续加强回收,另一方面逐渐迁就市场现实,减少干预民间交易的其他支付手段。

  明朝不断强调交易中禁止用金银,但是又允许民间使用谷物纺织品等作为交易手段。再后来,金银使用禁令渐渐淡化,对民间交易使用金银渐渐不管,最终的税收也逐渐舍弃宝钞,改收白银。

  明英宗正统十一年之后,大明宝钞几乎完全退出流通市场,民间交易仍以铜钱,甚至金银为主要交易手段。到了天顺、成化时期大明宝钞较后只在某些特殊的典礼上使用,成为纯粹象征意义的东西,完全不具备金融职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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