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页_兽人之雄雌+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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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右手随意的对着伊休斯挥了挥,头也没抬:快去捉母兽吧,一会冰淇淋该饿了。

  注意安全,别乱跑,我很快回来。伊休斯对于林枫现在状似疯魔的状况很不放心。

  林枫才不管他放心不放心,他现在整副心神全部都在手中的精致手枪上。挪了挪怀里的冰淇淋,他继续专心的研究手上的东西,冰淇淋也好奇的伸爪子去拨,他反射性的伸手摸摸冰淇淋的头,然后继续研究。

  旁观的伊休斯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

  第10章擦枪走火

  冰淇淋四爪乱挥,林枫看他可怜,干脆在原地坐下盘起腿,小心的把小家伙放在自己用腿圈出来的空间里,继续研究手中的枪。

  男人对力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执着和狂热,这就跟女人天生喜欢打扮自己是一样的道理。而枪,在那个和平年代里,在每一个平凡的少年眼中,成为了力量不可忽视的代名词。没看到的时候只是偶尔想想,但一旦看到了就忍不住想上手摸摸,摸够了又忍不住想试试,等试得满意,就开始想要把东西抱回家。

  而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男人想摸到真枪,无比艰难,而女人想买漂亮衣服,有钱就可以。

  身为男性,林枫当然也喜欢枪,小时候父亲送的那把玩具水枪曾陪伴了他整个幸福的童年。在他最黑暗的青少年时期,他更是做梦都想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手枪,然后痛快的把那些欺辱自己的人渣消灭干净。

  他渐渐长大,渐渐明白个人的暴力并不等同于自身的强大,那个世界有太对太多黑暗的、强大的、无形的力量,一支手枪带不来安定的生活,而且在那个年代,很有可能成为危险的导火索。尽管如此,但拥有一支枪的愿望还是深深的埋在了他的心里。

  曾经他以为,愿望就只是愿望,但没想到在来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之后,他居然这么容易的就把一支枪,握在了自己手里。这叫他如何不欣喜,如何不兴奋。

  伊休斯给他的枪表面看起来很精致,但握在手上却很有重量。银色的流线线条看起来很漂亮,枪身的银色不同于舰上随处可见的亮银色,更不同于伊休斯狮子形态时,那种偏白的银。它身上的银看起来暗哑厚重,带着历史的沉重感和历经时间磨练的从容质地。枪柄上雕刻着一个狮子与剑的图案,雄狮威严,剑身锋利。它不像武器,更像是一件艺术品。

  林枫爱不释手的把玩,直到把枪身摸了个透彻,他才再次冷静下来,因为,他发现这把枪居然没有弹夹!

  他摸了摸,甚至在上面扣了扣,居然真的没有!林枫怒了!好你个伊休斯,我说你怎么好心送把枪给我,却原来只是把玩具!

  泄气的把枪放在腿中间,林枫仰天长叹。

  冰淇淋好奇的凑近这个霸占自己位置的东西,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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